工业行业节能自愿协议机制研究 -- 山东省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设计

Title工业行业节能自愿协议机制研究 -- 山东省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设计
Publication TypeReport
Year of Publication2002
AuthorsPrice, Lynn K., Ernst Worrell, Jonathan E. Sinton, Wil Nuijen, Erik ter Avest, Kornelis Blok, and Dian Phylipsen
Date Published12/2002
PublisherNational Development Reform Commission; China Energy Conservation Association; Lawrence Berkeley National Laboratory
Publication LanguageChinese
Keywordschina energy, china energy group, energy analysis and environmental impacts department, industrial energy efficiency, 中国, 山东省, 工业, 自愿协议, 节能
Abstract

自20 世纪以来,在很多市场经济国家中,逐渐形成、发展了一种实施效果良好的节能政策新模式。因该政策模式的关键是工业行业(企业)自愿与政府签订协议,承诺节能减排,故称之为自愿协议。国际能源机构(IEA)把自愿协议(1)非正式自愿协议,即自我承诺宣言。参与政府倡导的自愿行动的公司自己设定目标、自己监督自愿协议的实施效果并定期上报有关数据;(2)正式的自愿协议。是指政府和工业部门之间签订正式的合同;或政府和工业部门之间经磋商后设定一个包括各参与方义务和时间进度表在内的节能目标。自愿协议通常为5~10年的长期协议,这样,企业才能有足够的时间制定和实施各种长短期计划来提高能效。更为重要的是,自愿协议能够将各参与方的注意力都集中到能效和二氧化碳减排上。

评估企业节能潜力和通过磋商设定目标,是政府与企业达成自愿协议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政府通常采用"胡萝卜加大棒"——即激励政策和惩罚措施相结合——的方法促使工业企业(行业)加入自愿协议。激励项目和政策(如企业审计、评估、基准、监督、信息传播和财政激励等)固然非常有助于参与者达到目标。但成功的自愿协议项目往往都采用了给参与者减税或减少环境法规约束等措施。总而言之,国际经验表明:在一个完整清晰的政策体系中实施自愿协议,是促使工业部门节能减排的一种既创新又有效的措施。

Translated Title工业行业节能自愿协议机制研究 -- 山东省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设计
Citation Key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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